(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将加大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创建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充电设施示范乡镇建设已于今年1月正式启动申报计划。根据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地方政策
据中国充电桩网统计,截至2024年3月29日,地方层面充换电相关政策如下:
(1)四川:《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3月6日,四川省印发《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4年。政策鼓励在全省范围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开放路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在城际高速建设快(超)充和换电基础设施、在公共停车场加装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加油加气站进行综合能源站改造。
(2)福建:《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
3月8日,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福建省全面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建设超过8万个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达90%。到2030年,实现城市间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安装充电设施,旧居住区也将同步改造。此外,推广车网互动等新技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并为符合条件的示范站提供补助。
(3)北京:《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3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在新能源方面,《计划》明确优化车辆能源结构、推进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出租车“油换电”、出台实施国IV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在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建设充电设备设施。实现自动泊车、充电设施等功能纳入停车楼建设标准体系。《计划》还特别提出,研究建设政府主导的全市统一充电桩管理服务平台。
(4)郑州:《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
3月19日,郑州市发布《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规划》提到,203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70万辆,郑州市充电设施规模预计达到110万个。其中,个人充电桩90万个,公专用充电设施20万个。
3月19日,深圳市发改委、市监局联合发布《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标志着全国首个超充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地方标准的诞生。这两项标准的实施,不仅率先在业内提出“超级充电设备”“全液冷超充设备”等术语定义,也首次明确超充设备单枪额定功率不低于480kW,两项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6)上海:《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2024年版)》
3月19日,上海印发《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2024年版)》。其中提到,鼓励合作银行建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五大重点领域。其中,在终端基础设施方面,涵盖分布式能源站、智慧光伏、充电桩、充换电柜等为代表的基础设施。此外,设立不少于200亿元的“新基建”信贷资金,并设置快速审批通道优先安排审批,一般在4周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7)内蒙古:《“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
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修订《“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修订的《细则》提出,购买符合要求的充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万元,购买符合要求的换电巡游出租车每车补贴4.5万元,以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计算,燃油(气)巡游出租车提前12个月以上更新为新能源巡游车,每台车再奖励5000元。除了购车补贴外,内蒙古还针对充电和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给予了大力支持。
(8)杭州:《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出:加大公共充电站建设,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9)安徽:《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
3月26日,安徽省汽车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家省直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敲定了六大新举措。特别指出,需要备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即可完成项目备案,各级各部门不得设置项目单位须在本地注册等有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备案前置条件。